關于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檢測的會議紀要
來源: 南通市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 發(fā)布時間:2022-03-08 字體:[ 大 中 小 ]
2022年3月7日下午,南通市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在南通市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四樓會議室主持召開了關于屋面、地面用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檢測判定等問題的檢測技術交流會,市區(qū)各檢測機構技術負責人和相關檢測負責人參會。與會人員對《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10801.2-2018檢測中遇到的問題進行了學習和討論,形成一致意見,現(xiàn)紀要如下:
1.各檢測機構接收屋面、地面用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樣品時,應要求委托單位填寫送檢樣品的生產日期,檢測機構應在檢測報告中注明生產日期。
2.根據(jù)《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10801.2-2018規(guī)定,絕熱性能試驗應將樣品自生產之日起在自然條件下放置90天后進行,其他物理力學性能試驗應將樣品自生產之日起在自然條件下放置45天后進行。如不滿足標準放置時間要求,檢測機構不應開展檢測。
南通市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
2022年3月7日